1998年9月8日,济南警方接到河北警方通报,说有群众反映有人在贩卖文物,信中所讲与济南四门塔佛头失窃案相关。济南警方立即派人去了解情况,并逮捕了有重大盗窃嫌疑的杨英利,他对盗窃四门塔石佛像一事供认不讳。1999年2月20日,同伙李栓群被警方抓获。另有同案犯李栓辉、柳明奇畏罪潜逃。至此,“香积阿”佛头失踪之谜揭开。
李栓群一伙是河北省宁晋县农民,都有贩卖文物的经历。1996年,李栓群二哥李栓辉来山东贩卖文物。通过一个“大个子”得知,济南四门塔有几尊石头佛像挺值钱,而且晚上没人管,极易下手。回家后,李栓辉约了李栓群、柳明奇等盗窃。他们到济南后,到四门塔去看了佛像,熟悉了地形、线路。1997年3月7日晚,他们把车开到四门塔附近。李栓群三人撬开门锁,一锤就敲下“香积阿”佛佛头,然后连夜返回。以6万元价格卖给一南方人。至今那颗珍贵佛头下落不明,估计可能已经流失海外。
1999年12月9日,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栓群、杨英利盗窃国家一级文物“香积阿”佛头案进行判决,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李栓群死刑,并罚金2万元;判处杨英利无期徒刑,并罚金1万元。这是《新刑法》颁布以来,第一例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而起诉判决的案件。
此案再次敲响保护古文化遗产的警钟。据了解,济南四门塔除了白天有一个职工看守外,晚上便锁上门无人值班。据案犯李栓群交代,他们在用大锤敲打“香积阿”佛像时,发现佛像脖子上有明显锯痕,这说明“香积阿”佛在李栓群他们到来之前便有了被盗未遂的经历。
(《羊城晚报》99.12.31张玉珏郭晓明文)